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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博士带头“开盒挂人”获刑!3000多人信息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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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3 22:18:13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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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介绍,赵某和成某某不仅对多名虚拟主播进行了“开盒”,还把这些主播的公司同事、家人朋友的个人信息曝光。如果这些被“开盒”主播的粉丝站出来反抗,这些粉丝、粉丝的家人朋友等都将成为赵、成二人“开盒”的对象。

据统计,短短几个月,被赵某、成某某“开盒”的受害者多达三千余人。这些聊天群组中有超过三万名群成员,他们对虚拟人物IP都有一定仇恨,相应地,这些隐私信息也被群成员扩散到其他平台上。

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本案两个嫌疑人到案后,经讯问,其中一名是在读博士,另一名是大三学生。这名博士是网络信息工程专业,主攻网络安全。

那么,赵某和成某某是如何获取这么多被害人的个人信息的呢?
据介绍,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之后,被传到境外的社工库上,犯罪嫌疑人在社工库里检索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比如住址、身份证号、就业信息、酒店住宿信息等。
“开盒挂人”构成何种罪名?
2024年8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某、成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成某某伙同境外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发布有关违法犯罪的信息,群组成员账号数累计达到了3万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应予惩处。

2025年3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某、成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学专家提到,“开盒挂人”的行为会因具体实施方式的不同,涉及多种不同的罪名,比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


未成年不是挡箭牌“开盒”也要担责
法学专家提到,在许多“开盒”事件中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未成年人参与“开盒”行为,是否需要担责?

法学专家表示,在我国刑法上,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如果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

转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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