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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试行)粉丝茶话区版规 - 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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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5-5 00:19:25 |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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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对本版块管理的支持与帮助!
近期有一些违规的小伙伴被封禁,待彻底整治完毕后,欢迎你们的重新到来,我们也希望你们能够遵规守纪,与大家一起营造一个和谐交流的环境
特别感谢 @YunMengZe-8011 热心参与本版规的制定
还请大家多提出一些修改意见,以便本版规可以在不严苛、不束缚的同时保证大家的自由交流!

根据2020年5月5日修订本版规,自修订日起生效

为维护粉丝茶话区的正常秩序,请你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版规内容,本版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一,基本要求
    1、请遵守国家法律和互联网基本规则,不得发表任何政治性和违法言论,不得使用不文明的词语,不要发布会给阅读者带来严重不适或恐惧的文字和图片。
    2、不得散布不负责任的谣言;
    3、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包括发贴与论坛私信)。
    4、对于杀毒能力和杀软能力的体会是非常主观的东西,在讨论过程中,如果发生争执,务请各方克制,禁止使用过激性语言。
    5、不要发布毫无意义的空贴以及内容重复的帖子,以及水贴。
    6、所发表的言论应当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虚构,不夸大,不对未听过或者不了解的事物加以评论,以真诚和谦虚的态度与坛友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禁止任何不以平等方式与坛友进行。
    7、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或资料时,必须注明作者以及所刊载的刊物/网站名。因转载而涉及的版权问题由转载者自行负责。严禁将他人文章作为自己的发言。
       
二,禁止发布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公认的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破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已经***结的;
        8.已经在本网站取代或正在***理的,或已经复查复核依法终结***的;
        9.对人民法院执法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
        10.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1.散布淫秽,***,欺诈,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12.歧视侵权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3.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4.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 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
        15.明显缺乏章法,错别字过多,内容晦涩空泛的;
        16.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展示的其他内容的;
        17.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发布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需要如实***个人信息);
        18.可能有害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9.抄袭及剽窃他人的作品,转载及引用请注明出处,不得发表原作者禁止转载的文章;
        20.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
        21.包含影响留言者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文章;
        22.重复留言,测试留言,过多私人化的聊天,灌水;
        23.涉及公众人士,有意模仿他人注册名或冒充管理人员发布的信息;
        24.破坏留言板层次,侵害留言板及本网站的利益的其他内容;
        25.未经同意,指向任何形式的广告;
        26.同时账号短时间内连续多次留言并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留言大面积冲击等恶意行为;
        27.除以上内容以外,被火绒官方,版主分析认为不合适的评论;
       
三,违反本版规的惩处

        1.违反本版规的内容,版主有权直接删改。
        2.违反本版规的论坛用户,版主有权删除内容并对该用户采取警告,屏蔽用户发言权直至封禁帐号的处理。
        3.多次严重违反本版规的,版主有权为保证板块正常作更为激进的处理。

四,其他

        1.对本版规有意见的请联系版主提出建议。
        2.本版规只适用于粉丝茶话区,与其他板块无关。
        3.如对版主依照版规的惩处有意见的,有权联系官方评估。

评分

参与人数 9金钱 +54 收起 理由
小小浩浩 + 5 内容超赞!!!
Theking + 5 这很棒!!!
人生寂寞27 + 5 不错,支持了!!
a123456l9 + 5 从今起守法版规,立贴为证
火绒运营专员 + 18 内容超赞!!!
网民用户 + 5 不错,支持了!!
LEOX + 1 有个规范是好事
YunMengZe-8011 + 5 不错,支持了!!
楼治辰 + 5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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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0-8-11 00:04:4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本人的建议:
1.第2大条第9小条:
原文:对人民法院执法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
建议更改:对人民法院执法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满足的;
2.建议在第4大条后面增加:
最终解释权归火融安全全体管理人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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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0-7-27 12:20:21 | 只看该作者
水水更健康啊,不水哪有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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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0-6-8 20:50:49 | 只看该作者
汪子凯本人 发表于 2020-6-8 19:56
@农夫三拳有点疼 @文外缪朴奂 @huorongzuihaole 这几个都是我知道的被封禁的,整治完毕后会被解除封禁吗? ...

话说多久整治完毕?

@huorongzuihaole 没@上,再试试!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钱 +1 收起 理由
小小浩浩 + 1 别管他了,这个人已经被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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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0-6-8 19:56:11 | 只看该作者
@农夫三拳有点疼 @文外缪朴奂 @huorongzuihaole 这几个都是我知道的被封禁的,整治完毕后会被解除封禁吗?还是要他们再注册一个号?(被封禁的那些人小号我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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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0-6-6 12:28:27 | 只看该作者
yuanhaobabyvip 发表于 2020-5-19 21:41
感觉应该再加一个封禁申诉的版,让那些被封的人进入,可以提供误发或失言(或非本人操作)证据资料,或诚恳 ...

这个需要DZ支持,话说你们这些版主是怎么当上的?@YunMengZe-8011 有没有考虑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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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0-5-23 22:15: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网民用户 于 2020-6-5 21:38 编辑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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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0-5-23 20:41:15 | 只看该作者
你不高考?,这么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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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0-5-20 09:57:47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逛,热闹了许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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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0-5-19 21:41: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uanhaobabyvip 于 2020-5-19 21:44 编辑

感觉应该再加一个封禁申诉的版,让那些被封的人进入,可以提供误发或失言(或非本人操作)证据资料,或诚恳认错的留言。让他申诉解除封禁。毕竟人非圣贤么,当然可以时间加长一些,比如三天或者一周,也长长记性,以后不要在论坛里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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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0-5-12 16:52:06 | 只看该作者
FLY_MC 发表于 2020-5-8 22:53
嗯。。可以
有异议就私聊我或者官方什么的

我觉得可以建一个只有被封禁的人才能进的版块
参考mcbbs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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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0-5-10 23:01:02 | 只看该作者
FleTime 发表于 2020-5-10 22:35
“禁止发言”和“禁止访问”用户组均没有发短消息的权限,怎么私聊。。。 ...

可以QQ..
FleTime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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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0-5-10 22:35:40 | 只看该作者
FLY_MC 发表于 2020-5-8 22:53
嗯。。可以
有异议就私聊我或者官方什么的

“禁止发言”和“禁止访问”用户组均没有发短消息的权限,怎么私聊。。。
25728 17
8#
发表于 2020-5-10 19:22:07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序号前面的,换成、或.好多了(,、.这三个都是要加引号的,但是加起来有些别扭,就不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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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0-5-9 09:47:18 | 只看该作者
仿佛8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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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5-8 22:53:05 | 只看该作者
重庆客运段 发表于 2020-5-8 10:29
有个问题啊 我觉得封禁的时候应该加上如何联系官方的方法什么的

嗯。。可以
有异议就私聊我或者官方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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